1.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2017修订)

2.广东省暴雨橙色预警停工吗

3.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4.台风多少级不用上班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_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40条规定

关于台风的通知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台风的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台风的通知1

 第九号台风"XX"今天上午8点在杭州东南589公里的洋面上,最大可能将于今晚或明天中午前后在温州、象山一带登陆,然后北上。

 为了有效地进行抗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区人民政府在昨晚12点12分发布了全民抗台的命令。

 命令要求:围垦地区5.2万亩和3.3万亩围垦区域的农业承包大户、水产养殖户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闲散人员等,南部山区水库下游危险地区人员;危房、工棚内居住人员;局部堤坝,山体易滑坡点;以及其他需要转移的人员

 必须在今天晚上即8月5日18点前安全转移。

 注意事项:

 1、随时收听台风消息;

 2、检查自己阳台有无花盆、杂物等易掉下物品,有则收进房内;

 3、居住附近有无危险的设施,如大型不坚固的广告、危险的房屋、不坚固的架子等,如有,请与当地社区干部联系;

 4、通知在农村的父母,指导做好防台抗台事宜;

 5、如果你是干部,请到指定的岗位上值班;如果你是成年人,请随时做好家人特别是小孩的心理疏导工作;如果你是热情的社区居民,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帮助社区干部或他人做好有关工作。

 6、请随时注意处于安全的.地方。

 7、如果你是属于指定撤离区的人员,请听从当地政府的安排。

关于台风的通知2

 根据上海中心气象台预报,受今年第18号台风泰利(强台风级)影响,自9月14日起,上海将出现大风天气,也有可能伴随大雨天气。为切实做好校园防汛防台工作,特通知如下:

 1.请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台风天气的影响,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加强措施,做最充分的准备,全力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2.请教职工注意门窗电源安全,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锁闭门窗,切断电源。

 3.如发生校园局部积水、树木倒伏等情况,请注意自身安全,避开相关区域。台风期间出行,请注意人身安全,注意防滑。

 4.师生员工如发现排水沟、排水管等排水不畅及堵塞情况或其他防汛防台安全隐患,请及时与后勤处反映或向物业保修。

 后勤处

 20xx年9月13日

关于台风的通知3

 致:XX工程项目部

 XX市安全监督站紧急通知:第xx号台风“xx”,目前向江苏移动,将对该省及沿海地区造成严重影响,为确保安全生产及施工质量,请你单位做好以下防御超强台风“xx”方面的工作:

 1、及时收听天气预报,重视天气异常变化,防止台风突然袭击,落实对人、才、物的管理,进行必要的演练,时刻做好防御准备,躲避措施;

 2、及时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大型设备、标志标牌、模板及脚手架安全、办公及生活区加固措施、尤其高压防护架的地锚强度等进行仔细全面的检查,是否牢固;

 3、对现场的临时通道口、电梯井、预留洞口及临边进行有效的防护;

 4、对现场材料堆放要采取防台风措施,防止台风吹散吹飞对人员造成伤害;

 5、高处作业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作业后的工具、零部件要及时清理,避免大风吹落对人员砸伤;

 6、安全员在大风天气要经常巡查,查看门窗是否关闭,标志标牌、高处是否有易吹落的物品,必要时及时切断电源;

 7、大风超过5级不得施工。

 附件共页,请于年月日前填报回复单(A5)。

 抄送: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关于台风的通知4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接县教育局通知, 预计受今年第二号台风“苗柏”正面袭击,预警信号已升级为台风**预警。按县气象台的防御指引,进入防风状态。

 故明天6月12日(星期一)停课一天(后续另行通知),请家长相互转告,并做好防御工作,谢谢您的配合!

关于台风的通知5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台风**、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

 故明天6月13日(星期二)停课一天(后续另行通知),请家长相互转告,并做好防御工作,谢谢您的配合!

关于台风的通知6

各位同事:

 上海市已发布强台风警报,在警报期内,

 一、请大家注意:

 1)下班前关闭所有办公室门窗以及关闭个人使用的PC(最好将电脑插座电源切断);

 2)请各位在上下班途中和在家里注意安全;

 3)尽量减少外出。

 二、安全工作的分工落实:

 1)GE,GDC区域内门窗关闭和关闭个人使用PC的检查 ,由xxx负责;

 2)紫竹办公区域(除GE,GDC区域)关闭个人使用PC的检查 ,由xxx负责;

 2)班车安全行驶工作的落实,由xxx负责;每位班车的车长,请负责照应一下车上的每一位同事,注意安全,有任何情况请及时与陆伟荣或李伟颐联系;

 3)xx路办公室门窗关闭和关闭个人使用PC的检查,由xxx负责;夜间紧急情况的联系人xxx。

 谢谢大家的配合!

关于台风的通知7

公司各单位:

 据中央气象台”台风**遇警“,今年第12号强热带风暴“潭美”将于21日夜间到22日凌晨在福建晋江到霞浦一带沿海登陆,预计登陆时强度为台风(35—40米/秒,12—13级),其后将继续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并逐渐减弱。望各单位坚决做好防台风提前预防准备工作。切实做好电源、门窗关闭工作。尽量控制员工外出。协助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提前做好公司人员、财产避险等防范工作,遇险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特此通知!

福建泉州大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

X月XX日

关于台风的通知8

各位学生、家长:

 根据深圳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三防办提醒,今年22号台风“海马”将于21日14:40左右正面登陆我市,我校将开放成紧急避难场所,附近工地的近20xx名建筑工人今晚会来校紧急避险。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明天(21日)停课一天,全校学生将于今晚6:00开始有序离校。学生校车晚6:30发车送学生回家。请家长在晚8点前将孩子接走。需要让孩子自己回家的家长,请电话告知班主任。来接孩子的家长到校门口发短信给班主任,届时班主任会放学生离校。请务必与班主任保持联系。

 三个年级按正常时间返校(高一、高二年级周日下午正常返校,高三周六下午返校),请家长做好接送安排。停课期间,请广大家长安排好孩子在家学习,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

 20xx年10月20日

关于台风的通知9

 有关台风的监理通知单的回复这么写:

 某某监理部(或监理站),我们接到关于某某台风将要到来监理通知单后,加强了预防台风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塔吊停止作业,并将跑车收回,采取稳固措施。

 2、脚手架已按要求进行了加固,对受风阻力最大部位拆下密布网,禁止人员上去施工作业。

 3、对于临时用电的供电线路进行了扎固措施,施工场地临时用电已经拉闸关闭电源,并且在行人通过的区域加装绝缘套管。

 4、对生产员工的住房,打拉线地锚加固。

 5、(自己根据你们实际情况,还有没有有关防台风事项)

 以上情况已经整改落实,请贵监理部进行复查.

 希望能给予您帮助

关于台风的通知10

各单位、部门:

 根据长春市气象局预报,受今年第10号台风“狮子山”和温带气旋共同影响,从8月29日午后开始至9月1日,长春市将有一次明显降水、大风天气过程。降水主要集中在8月29日夜间至8月30日。8月29日和8月31日,全市大部有5级—6级大风,局部瞬间风力可达7级—9级。为做好防台风工作,避免学校财产损失,确保师生安全,学校通知如下:

 1.请单位、部门安排人员管理好各建筑物(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仓库等)的门窗,在强风大雨期间,防止门窗损坏、坠落,防止雨水倒灌。

 2.请学生处及各教学院通知全体学生注意出行安全,远离高层建筑,远离高大树木,预防高空坠物,预防树木倒伏和树枝断落,确保师生安全。

 3.台风期间,后勤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危旧房屋、围墙的检查巡视,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长春工程学院

 20xx年8月29日

关于台风的通知11

亲爱的客户、公司各部门:

 据中山气象台31日发布台风**预警,预计8月1日夜间到2日早晨我市将有暴雨到大暴雨的降水过程,台风中心经过地区将有12级以上大风。为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做此通知:

 明天(8月2日)调休一天,8月3日正常上班。

 请大家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杜绝或减少灾害天气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请各位准备这两天报名的同学通过网上报名或过几天天气好的时候再过来报名哦!感谢您的支持!

 中山市XX职业培训学校

 20xx年08月01日

关于台风的通知12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大家好!据气象台监测报道预计浙江超强台风"苏拉"近日将影响我市,为了避免台风暴雨给大家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请大家做好预防工作,EE物业温馨提醒:

 一、请业主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清理阳台可移动物品(花盆、杂物、无框门窗等等),对安装在外立面的装置(空调外机、太阳能、移动衣架等等)进行检查、加固等,防止高空坠物;

 二、台风期间请尽量待在室内,如需出行,请备好雨具,防雨防雷击、注意人身安全。

 三、关好家里的门窗,避免雨水飘进室内;储藏室内的物品尽量放在储物架上面,防止进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降雨时,最好不要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冲凉,以防雷电伤人意外发生。

 五、台风袭来时,切勿靠近窗户。以免被强风吹破的窗玻璃片弄伤;

 六、请备好蜡烛、手电、食物等必备物资以便停电、停水给您带来不便。

 物业服务热线:*******

 广东E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E公寓项目服务中心

 20xx年08月02日

关于台风的通知13

各管理处:

 为迎接新台风“海葵”到来,充分做好防汛防台的防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确保小区的一方平安,各小区管理处要切实落实保障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树立危机感、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对防汛防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各管理处的防汛防台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如下:

 1、检查小区内下水管道通畅;

 2、检查户外物件的安全稳固(如:空调外机、晒衣架、花盆、门窗等);

 3、友情提示业主防止高空坠物,减少外出。

 4、检查小区公共管道和公共部位通畅。

 二、在检查的基础上,全力整改隐患。检查重点:人员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类防汛防台设施;应急预案和队伍是否完善和建立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实行全程跟踪,按照“四落实”(人员、措施、资金、责任)的要求及时整改。

 三、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在排摸情况、整治隐患的基础上,根据各小区管理处的情况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进入台、汛期,各小区经理要严格执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并记录在案。

 上海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台风的通知14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台风"XX"中心位于台北东南方约340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北纬22.7度,东经123.7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3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65百帕。届时,受台风影响广东省各城市将于本周出现不同程度大风、强降雨等过程。为减少台风暴雨带来的自然灾害,敬请各业户做好防台风雷暴雨防御准备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1、台风暴雨期间,自然因素无法估计,机动车辆须停放安全地带。建议车辆使用人不要将车停放于大树、广告牌等地方,以免因此导致车辆受损。

 2、台风、暴雨来临时请尽量不要外出;外出前检查门、窗有无存在进水之危险;外出时多加防范,小心高空坠落物受到伤害。

 3、雷雨期间关闭所有门窗,切断室内电器或室外等存在危险的电源。

 4、拆除或加固阳台、平台、露台上的临时搭建物或花盆,收回活动用的太阳伞、休闲椅等,防止砸伤行人。

 5、检查并疏通阳台、平台、露台上的地漏、下水道等,确保雨水/污水管排放畅通。不要将垃圾、杂物等丢入下水道,以防堵塞,造成暴雨时积水成灾。

 6、临街商铺用户应对户外广告牌进行有效加固,并注意玻璃门、窗、卷帘门等是否有被风吹塌之危险。台风、暴雨期间切勿将两轮车辆、移动广告牌及工具等易动物品放置在商铺门前。

 深圳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家园管理处

 二0XX年八月一日

关于台风的通知15

各区住建局、高新区和新站区建发局、经开区房产中心: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灿鸿”将于10日夜间到11日上午在浙闽沿海一带登陆,受其外围云系影响,今日起我市风力逐步增大到4-5级,阵风7-8级;11-12日有中雨,部分地区暴雨,未来10天我市累计雨量60-80毫米,局部超过100毫米。为认真贯彻落实9日市防台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目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城市内河超过或接近警戒水位,城市防洪形势十分严峻,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杜绝侥幸和麻痹思想,把防台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的紧急任务来抓,要严明责任,严肃纪律,各司其职,积极落实好防台风及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打好台风防御工作的主动战和必胜战。

 二、严阵以待,充分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各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提前部署,抓紧行动,及早防范,做到责任、人员、物资、设备、预案“五个到位”,并结合城市防洪工作,一并抓好落实。要重点做好辖区内易涝、低洼小区及其地下车库、仓库等地下空间在台风强降雨期涧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对高空悬挂物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准确。在台风降雨期间,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预报预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易涝低洼小区专人值守等制度,一旦发生风情、汛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采取措施处置,并及时向辖区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xx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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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2017修订)

防雷检测由哪个部门管理负责?

当地气象局负责管理防雷检测,例如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企业防雷设施由深圳市气象局负责管理。

主要工作流程

1到气象局备案(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执照)。

2现场检查并出书面报告(含检测项,不符合整改报告等)

友情提示

请气象局来人之前,最好找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先检测,整改。

建筑物防雷竣工验收归哪个部门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为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

(一)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二)油库、气库、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三)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二、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

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规范防雷检测行为,降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

(三)中国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防理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相互配合,完善标准规范,研究解决防理中的重大问题,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具体范围划分,由中国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法制办、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部门研究确定并落实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2016年底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程序修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涉及的部门规章等进行清理修订。办公厅适时组织督查,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改革要求。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2016年6月24日

防雷办是哪个单位的?

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气象部门、各专业部门。具体按情况分类: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2、油库、气库、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3、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办理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方法?

向政府专业部门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备案,获得审批后,取得专业资质

广东省暴雨橙色预警停工吗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符合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并与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卫生、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教育、环保、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的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九条 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应当满足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省防震减灾规划,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纳入同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支持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第十条 地震监测台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国家和省投资建设的省地震监测台网(站)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同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十一条 下列重大建设工程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

(一)核电站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其他核设施;

(二)存在发震构造,且可能诱发五级以上地震的大型水库;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石油化工、燃气等大型建设工程。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管理,其运行和维护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二条 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所需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一)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

(二)特大桥梁;

(三)大型水库大坝。

一百二十米以上的超高层建(构)筑物或者结构特殊、对经济社会有重要影响的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强震动监测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需要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的地方标准。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法律分析:应当停工。因为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指引,在暴雨防御状态中,需要暂停户外作业和活动,尽可能留在安全场所暂避。

法律依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防御指引:

1.进入暴雨防御状态,密切关注暴雨最新消息。

2.学生可以延迟上学;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3.暂停户外作业和活动,尽可能留在安全场所暂避。

4.行驶车辆应当尽量绕开积水路段及下沉式立交桥,避免穿越水浸道路,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

5.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应当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疏导和排水防涝;转移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到安全场所暂避。

6.对低洼地段室外供用电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7.注意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台风多少级不用上班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管辖区域内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市气象局(台)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是本市防御气象灾害的统一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共14类,包括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雷雨大风、强季风、冰雹、灰霾、森林火险、干旱、地质灾害、雷电、道路结冰。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含义及防御措施组成(见附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防御措施均包括本级别以及低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防御措施。

第四条市气象局(台)负责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依法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加强气象灾害防灾预警和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市气象局(台)统一发布、更新和解除,但地质灾害预警信号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市气象局(台)发布、更新和解除,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气象局(台)发布、更新和解除。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主体应当根据影响区域、程度等情况,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更新和解除精细化到具体的区、街道和近海海域,并及时向市、区应急指挥、灾害防御和救助机构通报。

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传播非市气象局(台)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中文、英文双语形式发布。

第六条本市广播、电视和有关通信运营企业应当在收到市气象局(台)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十五分钟内向公众传播,并按照规定的频次传播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畅通、准确、及时。

本市广播、电视、有关通信运营企业、网络以及“深圳发布”“i深圳”等新媒体在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市气象局(台)发布的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完整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级别、预警内容和防御措施,并标明市气象局(台)的名称和发布时间。

第七条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城管和综合执法、口岸、海事等部门应当参照本规定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根据本部门职能制定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拓宽传播渠道,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组织防御、疏散和救援。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编制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御,避免、减轻灾害风险以及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隐瞒、谎报,或者因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或者未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组织防御、疏散和救援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气象局(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使用市气象局(台)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向公众发布或者传播虚假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未按照要求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第十一条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为本规定附件,市气象局(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经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等程序后对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标准不一,一般在橙色预警后,不上班。

法律依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四)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1、进入台风紧急防御状态,密切关注台风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防御台风通知。

2、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停课,学校应当妥善安置寄宿学生。

3、居民避免外出,确保留在安全场所。

4、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

5、滨海浴场、景区、公园、游乐场应当停止营业,迅速组织人员避险。

6、加固港口设施;落实船舶防御措施,防止走锚、搁浅和碰撞。

7、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密切监视灾情,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将受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1、进入台风特别紧急防御状态,密切关注台风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防御台风通知。

2、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停课,学校应当妥善安置寄宿学生;建议用人单位停工(特殊行业除外),并为滞留人员提供安全的避风场所。

3、居民切勿外出,确保留在安全场所。

4、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应当保持戒备和防御,以防台风中心经过后强风再袭。

5、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严密监视灾情,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