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重污染天气预警最新消息查询_聊城重污染天气预警最新消息
1.2月26日至28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或现重污染是什么情况?
2.聊城公交免费最新政策
3.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4.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包括哪些城市
5.聊城市烟花爆竹2023最新规定
6.聊城市过年可以放鞭炮吗
7.入秋来最重污染周日来袭了吗?
8.环保部利用无人机交叉督查4省散小乱污企业 的介绍
法律分析:一、限行区域及路段 鸿图街(不含鸿图街路段)以南、武阳街(含武阳街)以北、东升路(含东升路)以西、阳平路(含阳平路)以东区域的所有城区路段。二、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限行。法律依据:《莘县人民关于莘县城区限行货车的通告(暂行)》 一、限行区域及路段鸿图街(不含鸿图街路段)以南、武阳街(含武阳街)以北、东升路(含东升路)以西、阳平路(含阳平路)以东区域的所有城区路段。二、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限行。三、限行规定(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抢险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要求。(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
2月26日至28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或现重污染是什么情况?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9日讯 近日,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时间
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区域
禁放区域范围:振兴街道、信发街道全区域;其他12个乡镇街道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
三、禁放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查处在禁燃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向社会发布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督促礼仪典庆公司、饭店、宾馆、酒店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执法、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茌平融媒等部门负责加强主管领域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禁燃氛围。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禁燃秩序,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特此通告。
违法违规销售举报电话:0635-4271887
违法违规燃放举报电话:0635-7177201
聊城公交免费最新政策
2月24日,据环保部网站刊载消息,本月26到28日,受扩散条件不利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中南部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多座城市将受到影响。
具体情况: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23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京津冀及周边省级环境监测中心预报,2月26日到28日,扩散条件不利,区域中南部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其中27日范围最大,影响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衡水、邯郸、唐山,山西临汾,山东德州、聊城,河南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等;3月1日后,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步好转,污染形势有所缓解。
陈吉宁强调,要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向有关地方发布重污染预警提示,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
具体措施:
陈吉宁说,环保部派赴各地的专项督查组近期要将各地应急预案启动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着力检查应急预案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对发现的预案不合理、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查实一起,曝光一起。要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组织环保科研人员深入一线,帮助各地建立长期跟踪研究机制,为基层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聊城市人民近期发布了一项旨在推动市民共同营造和谐、畅通、绿色城市交通秩序的通告。聊城市主城区将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实行市民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
根据《通告(草案)》,免费乘坐公交车的线路范围涵盖了市主城区所有的城区公交线路。这包括聊城公交集团运营的53条城区公交线路、5条扶贫公交线路、2条农村公交运营专线,以及聊城交运集团运营的K602、K603、K607、K608路公交线路。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无疑为市民提供极大的出行便利,也进一步体现了对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的重视和支持。
为了让市民在上下班高峰期及出行期间有更加便捷的公共交通选择,聊城市还对途经城区主干道的公交线路延长其末班车发车时间。
具体来说,K2路公交线路的末班车发车时间将延至20:50,K6路的末班车发车时间将延至20:20,K7路的末班车发车时间将延至20:00。此外,其他线路的末班车发车时间也将根据实际的客流情况进行相应的延长。
聊城公交免费政策的意义
聊城市主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对公共交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更在某种程度上引导市民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作为出行方式,从而降低私家车的使用频率,减少道路拥堵,降低空气污染,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普及。
这一政策在秋冬季节实施,也特别强调了公共交通在应对季节通需求变化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天气转冷,市民对于保持温暖和避免寒冷的需求增加,而提供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服务,可以鼓励市民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降低私家车的使用和排放,有利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的推行,也能够提升城市形象,展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形象。这种政策不仅有利于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人来此居住和工作。
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包括哪些城市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负责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相关重大事项。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负责宣传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单位和个人遵守本条例,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工作。第四条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民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司法行政、住房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民族宗教事务、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气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的范围由市、县(市)人民划定并公布。第六条 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院、敬老院;
(七)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重要农业生产设施;
(八)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前款所列场所,市、县(市、区)人民应当组织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重污染天气由聊城市人民依据环境保护、气象主管部门的预警报告确定并向社会发布。第九条 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区域、场所,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第十条 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市公安机关审核,报市人民发布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施放。第十一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承接婚庆事宜的酒店、宾馆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并在重大节日、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宣传力度。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应当在本单位、本行业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居民、村民、业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对违反本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村民或者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事项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有关教育和监管。
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应当对服务委托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对违反本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倡导单位和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
聊城市烟花爆竹2023最新规定
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是指为提高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效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生态环境部持续推进“千里眼”,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的城市。
扩展资料:
“2+26”城市2019年7月的降尘监测结果:
7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0-11.9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7.4吨/平方千米·月,同比持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
其中,晋城、济宁、长治、德州、菏泽、滨州、淄博、新乡、开封、濮阳、安阳、邯郸、北京、郑州、保定、沧州、石家庄、邢台、廊坊和济南等20个城市降尘量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焦作、衡水、唐山、太原、阳泉、天津、聊城和鹤壁等8个城市降尘量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鹤壁市降尘量最大,达11.9吨/平方千米·月。
中央人民-生态环境部公布7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
中央人民-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8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聊城市过年可以放鞭炮吗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时间 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区域 实施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三、禁放措施 (一)管控期间,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各镇(中心)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全面从严合法合规核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许可证,对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由消防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实施阻碍、威胁、恐吓等行为妨害禁燃、禁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离不开全体居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违法违规销售举报电话:12345违法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高新区环保督察热线:0635-2185277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东阿县人民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法规,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时间 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区域 位山大道(西环)以东、省道325以南、香江路(东环)以西、国道341(南环)以北。 乡镇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 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放。 三、禁放措施 公安、应急管理、交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各镇街人民及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燃放规定,安全、文明地燃放烟花爆竹。燃放者应当自行清扫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 倡导广大居民举报不文明燃放行为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 东阿县人民 2022年12月30日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 通告 聊江管通〔2022〕70号 为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023年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在全区域内实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全区域内实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实施时间 自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023年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三、有关要求 (一)禁燃禁放期间,各镇(街道)及区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宣传管控,严厉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违反规定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由消防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镇(街道)及区公安等部门取划片包块网格化管控,履行属地及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帮包责任,在除夕、初一、节后开业及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加大联合巡查执法管控。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与安宁,需要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欢迎对违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违法违规销售举报电话:12345 违法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当前工作形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文件规定,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2月22日,在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实施全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 实施时间 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三、 相关要求 (一)管控期间,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各有关区直部门、相关分支机构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全面从严合法合规核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许可证,对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由消防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实施阻碍、威胁、恐吓等行为妨害禁燃、禁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离不开全体居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请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违法违规销售举报电话:12345 违法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 开发区环保督查热线:0635-2126369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入秋来最重污染周日来袭了吗?
年关将近,过年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
成为很多山东老师儿们关注的问题! 10月20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从东营、滨州两市的网站了解到 目前两地已明确春节期间可以有限制的燃放烟花爆竹!
东营
我在东营市人民-网上民生一栏中看到:12月10日,有市民提问称,下个月就过年了,可以放鞭炮吗? 东营市公安局于12月14日回复该市民表示,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接到禁燃禁放的相关通知。滨州
除了东营,我还发现滨州市人民网站10月18-19日,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以及对相关内容的解读,详情如下: 简明问答中明确,《办法》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传统习俗的需求,设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包括文物单位、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教育、养老、公共文化、机关办公区等区域和易燃易爆、防火重点单位等等,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一种是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关于部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滨州滨城区民政局已经作出了规定,详情如下:
致滨城区广大居民: 近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滨城分局转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在主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划定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根据工作安排,现予以公示,各区域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噪声将高达 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同时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有害物质,造成城市空气质量迅速恶化。此外,燃放烟花爆竹还有巨大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近年来,随着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观念已渐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绿色,文明的方式过节。 根据省、市、区生态环境委员会最新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在主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划定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今年春节期间,北方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面对不利气象,为进一步减少空气环境污染,营造文明,绿色,安全的节日氛围,滨城区民政局(移风易俗办公室)在此向全区人民发出倡议。 一是遵纪守法,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守法者”! 二是争当先锋,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践行者"! 三是勇于担当,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监督者”! 四是身体力行,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者”! 让我们共同携手,少放一点鞭炮,增加一片蓝天,实现蓝天常在、空气常新,共同度过一个绿色、低碳、健康、平安、祥和的吉祥年。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闽家幸福、万事如意! 滨城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19日2022年 12月滨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一、主城区(含彭李街道、市西街道、市中街道、市东街道、北镇街道、杜店街道):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黄河大道,北至北海大道。 二、滨北街道办事处驻地(含滨州工业园区);东至凤凰八路,西至渤海五路,南至滨澳大道,北至梧桐七路。 三、秦皇台乡人民驻地:东至段李路,西至供电所,南至鑫隆花园南刘家干沟,北至乡北干沟。 四、杨柳雪镇驻地:东至西外环,西至府前街西首,南至北海大道,北至杨柳雪镇北 200米。 五、梁才街道办事处驻地:东至防汛路,西至东海三路,南至黄河八路,北至东海花园小区北侧沟渠。 六、三河湖镇驻地:东至 Y017 路,西至滨湖东路,南至永新路,北至德龙烟铁路北侧公路。 七、沙河街道办事处驻地;东至西外环,南至黄河二路,西至渤海三十路,北至沙河西路。 八、里则街道办事处驻地:东至胜利河,西至幸福路,南至黄河二路,北至园区一路。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时间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区域禁放区域范围:振兴街道、信发街道全区域;其他12个乡镇街道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
三、禁放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查处在禁燃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向社会发布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督促礼仪典庆公司、饭店、宾馆、酒店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执法、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茌平融媒等部门负责加强主管领域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禁燃氛围。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禁燃秩序,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特此通告。违法违规销售举报电话:0635-4271887
违法违规燃放举报电话:0635-7177201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 2022年12月13日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
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023年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燃禁放区域莘县城市建成区(东至东升路、南至武阳街、西至阳平路、北至耕莘街)及各镇驻地行政村。
三、工作要求 (一)禁燃禁放期间,各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违反规定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处罚。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由消防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在除夕、初一、节后开业及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组织联合执法巡查,强化执法管控。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倡导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违法违规销售举报电话:12345,7327110 违法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 莘县人民 2022年12月7日环保部利用无人机交叉督查4省散小乱污企业 的介绍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6日至21日京津冀周边地区将发生一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北京、天津等23个城市明天起或启动红色预警。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称,本次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是今年入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廊坊、衡水、唐山、沧州、太原、临汾、晋中、运城、德州、聊城、菏泽、郑州、濮阳、新乡、安阳、焦作、鹤壁等23个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4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两天以上的严重污染。
新一轮的空气污染过程已经开始,环保部派出13个督查组赴河北、河南、山东以及山西省4省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是这4省是否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执行到位。《法制日报》记者参加了对河南省的督查。
就这次空气污染的成因以及督查特点,环保部大气司大气质量管理处处长逯世泽以及中国环境监测部站预报预警中心主任李健军分别向媒体做了介绍。
据李健军介绍,在1月14日至18日的这次空气污染过程中,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河南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山东济南、德州、聊城、济宁、泰安、菏泽、淄博、枣庄、山西太原、临汾和运城等20多个城市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部分城市PM2.5浓度可能超过250微克/立方米。19日前后,受冷空气影响污染形势有望缓解。
就此次空气污染的成因,李健军说,主要是逆温、静稳天气等导致污染物累积所造成。
按照提早通报提早防控的原则,逯世泽透露,环保部1月12日晚已向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等4省人民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警提示信息,并要求各地根据区域预测预报结果,及时发布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他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区域内已经有30个城市按照预报结果启动了应急预案,实施大范围应急联动,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其中,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山西临汾等14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山东济南、山西太原等12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山东滨州等4个城市启动蓝色预警。
逯世泽说,由于近期气象条件不确定性较大,环保部将加密预测会商频次,将原来的每周会商一次调整为每天一次,以进一步提高预测的准确性。他指出,环保部要求各地根据最新预报结果第一时间调整预警级别。同时,环保部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传输通道上,布设了大量超级站,开展雷达和走航观测,实时跟踪掌握污染组分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
据逯世泽介绍,针对这次污染,环保部派出了13个督查组分赴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并已于14日到位。他说,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环保部创新了检查方式,实施省部结合、交叉执法“比如,河北去查河南,以提高执法威力。”逯世泽透露,这13个督查组是环保部抽调各地执法骨干组成的,13个督查主要在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开展交叉督查,目的是保证这些省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能够落地。
环保部还“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网格地图等手段,对区县‘散小乱污’等小企业偷排突出等开展监督检查。”逯世泽说,对大型重点源企业通过在线监控数据实施监控,一旦发现超标立即派执法人员赴现场核查,发现属实紧急处理。他透露,环保部将及时公布重点源企业在线监测超标情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各类违法行为。
逯世泽指出,环保部正在会同各地组织对有关专家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成因、传输规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更加有力的治污措施,实施“冬病夏治”,并从源头减轻大气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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