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防暴雨应急预案6篇

2.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

3.凉山天气预警学校会停课吗

4.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5.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2019修改)

6.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7.高温预警防暑通知

天气预报预警通知_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学校最新版本

学校大风大雨应急预案1

 为了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打造和谐校园,防范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切实有效降低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暴雨、暴雪、雷电、大风等各种恶劣天气。

 三、恶劣天气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具体负责应急工作的督查和落实)

 xx(协调处室、班级应急工作的开展)

 组员:xx(负责园内校舍安全)

 xx(负责联系学生家长)

 xx(负责道路场地等的畅通和清理)

 xx(负责与上级部门信息联络)

 xx(负责医疗救护)

 四、应急预案

 (一)恶劣天气来临之前

 1、注意天气预报,时该关注暴雨等恶劣天气的动向,随时向全园师生发布暴雨等恶劣天气状况(xx负责);

 2、园校舍、消防、用电等安全职能小组加强对校舍设施的巡回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xx负责);

 3、关紧教室、走廊门窗。(各班主任负责);

 4、班主任加强对幼儿预防恶劣天气知识的教育(各班主任负责)。

 5、储备好应对各种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工具和设备(xx负责)。

 (二)预防恶劣天气具体措施

 1、如果幼儿下午离园前,出现恶劣天气或恶劣天气仍就不停,允许家长提前将孩子接走。

 2、孩子在家未入园时,如遇恶劣天气,可以推迟入园时间,直至天气好转,家长可与班主任联系具体事宜,班主任并将幼儿到园情况报保教处。

 3、一旦出现险情,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幼儿沿预定疏散通道,有秩序的进行疏散。

 4、雨雪过后,园班子成员立即到位,组织人员做好低洼地的排水、校舍排查、积雪清除等工作。

 5、恶劣天气来临的整个时段,当日带班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若发现险情,立即进行应急处理。

 6、在雷电等恶劣天气发生时,要切断园内一切电源,禁止拨打手机。

 7、若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医院救治或打120急救电话。

 8、各处室、班级要加强教师出勤管理,及时了解教师出勤情况,及时汇总情况报园长室;各班主任要加强幼儿出勤管理,及时了解幼儿未到园的原因,并及时汇总报告保教处。

 9、接到上级恶劣天气预报后,应立即做出放决定,并通知家长。

 10、在预知有恶劣天气时,业务园长应立即请示园长是否停课或提前放学,并通知班主任放学前要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

 11、遇到雨雪天气时,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到岗,组织引导家长和幼儿安全离开校园。

 12、暴雨等恶劣天气过后,进一步的巡查校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及时的排除。

 13、一旦出现重大隐患和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大风大雨应急预案2

 1、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特别注意预防暴雨、台风、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制定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

 2、及时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做出妥善安置。

 3、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同时对雨天以及恶劣天气时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应急预案。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4、加强学生对雨天或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教会学生了解有关天气预报的预警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每学期做一次恶劣天气接送现场模拟演练。

 5、雨天或恶劣天气接送规定:凡遇雨天或恶劣天气(含有下雨征兆天气),家长可以进入校园直接到教室接孩子,接到孩子后陪同孩子离校。如果学生在接送区等待家长来接过程中发现有下雨征兆或突遇恶劣天气,值班老师要教育孩子撤离接送区立即返回课室安静有序等待家长。老师和家长应通过各种形式增强孩子安全避险意识。

 6、在大雨天或恶劣天气(含有下雨征兆天气),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政教处和当天的值日教师、各班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到位,在学校校门接送区以及教学楼一楼架空层负责学生的疏导工作。

 7、家长在雨天或恶劣天气(含有下雨征兆天气)来校接孩子要遵守学校的接送要求,听从指挥。

学校大风大雨应急预案3

 在恶劣天气来袭时,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xx小学制订如下安全预案:

 1、在暴雨来临前,总务处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准备好防水沙袋等物资,同时做好校园排水渠道的`疏通工作,确保防汛通道畅通、物资齐备。

 2、暴雨雷电天气,及时关注学校紧急通知,听从学校安排。电脑总机房全部关闭,并且拔下所有电源;所有教室、办公室、处室,电源关闭,插头全部拔下;各室的负责人关闭处室窗户。总务处负责关闭各楼层走廊窗户。暴雨雷电时放学听从学校统一安排,所有班级暂停放学,班主任负责看护好本班学生,同时对学生进行应对恶劣天气安全知识讲座。一二年级家长来接孩子,一年级家长从西门进出,二年级从东门进出。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好家长。

 3、天气转好时,学校启动特殊天气放学预案。一二年级放学副班跟上,班主任在队伍前面,两个副班在队伍中部和后部,确保学生安全。

 4、恶劣天气,总务处全面负责检查教室、办公室、处室的电源和窗户关闭情况,随时巡视校园安全,排查一切不安全隐患,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5、恶劣天气,总务处提前安排夜间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学校大风大雨应急预案4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全校师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应急机构。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我校成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各位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对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向县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各相关各处依照职能指导师生做好各项工作。

 2、分级管理。

 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时,我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取停课、停考、提前放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由县局部署实施。

 ②在必要时,由县局统一安排停课、停考、提前放或延期开学。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取停课、停考、提前放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县局领导同意后,部署学校实施。

 三、停课依据

 1、根据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预报,以下情况可以停课。

 一台风

 ①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②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二暴雨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学校要停课,工厂要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三暴雪

 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学校要停课,工厂要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四大风

 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五严寒

 严寒橙色预警信号。标准: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达零下38℃以下。防御指南:人员尽量避免外出,幼儿园、学校停课。

 2、应急领导小组可针对其它极端恶劣天气,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取停课措施。

 四、应急措施

 (一)停课应急措施

 1、正常教学时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停课的,由县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课的时间和复课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学校要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

 3、学校按照县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课和复课。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的,必须报告县局,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课。

 4、停课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课后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停考应急措施

 1、考试期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暂停考试的,由县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考的时间和复考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学校要及时将停考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

 3、学校按照县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考和复考。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考的,必须报县局,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考。

 4、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由学校对复考做出具体安排。

 5、考试科目属于县统考的,由县组织考试的部门重新调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以及阅卷等相关事项,并及时通知。学校不能随意更改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6、停考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考工作有序进行。

 (三)提前放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

 1、学期末或学期初遇极端恶劣天气,学校确需提前放或延期开学,由县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提前放或延期开学的时间,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2、学校要及时将提前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未完成的教学应在下学期中安排及时补上。

 3、提前放时,学校应妥善安排好期末考试、阅卷及素质报告单(成绩单)发放等工作,确保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完成。

 4、期末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因提前放未考完的科目,下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安排对未考完的科目进行考试。

 5、期末考试属于全县统考的,因提前放未考完的科目不再作为统考。下学期开学初,由学校自行安排对未考完的科目进行考试。

 6、提前放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准备,确保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四)完善通讯网络确保通讯畅通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学校应完善“学校、教师—班级—家长”的通讯网络,以便紧急联络。在应急期间,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学校公布值班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规范发布通知和信息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所辖范围内学校停课、停考、提前放的通知和信息。发布的通知和信息必须经校长签发,及时发布通知和信息。各处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

 五、责任追究

 学校要按照县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大风大雨应急预案5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全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极端恶劣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

 成员:学校各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各班班主任

 (二)实行灾情上报制度。

 学校由校长负责电话、网络信息的传递。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四、应急措施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极恶劣端天气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完成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善后工作,将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二)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在第一时间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

 2、事故发生后,迅速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三)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

 1、领导小组应及时按救援预案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救援,

 2、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积极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四)应急处理方案

 1、当雾、雪、暴雨、雷声、大风、严寒冰冻、高温等极端恶劣天气发生和出现时,学校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的校舍、电路电线进行安全检查。

 2、如果极端恶劣天气警报为红色警报以上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极端天气期间学校的师生活动。

 3、加强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学校的值班,每一时段均安排一位教师在校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领导通讯工具和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五)学校及时掌握和处理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

 1、学校要每天要及时收听、收看、接收天气消息,及时掌握恶劣天气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恶劣天气状况,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在极端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育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2、学校在遇有天气突变、大风天、雷暴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西湖管理区教科文局。

 3、学校要及时提醒接送学生家长,尤其要做好极端天气来临前后车况、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如极端恶劣天气给学校教育设施造成重大损失,在极端恶劣天气过后,学校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人员撤离,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开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灾害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落实责任追究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学校防暴雨应急预案6篇

第一条 为规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发布,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是指具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根据气象探测资料制作并向社会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信息。第三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工作。

各级新闻、宣传、通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各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制作、发布的具体程序,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预警的灾害性天气分为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强降温等五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分为**、红色、黑色三个等级(见附件《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省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科技发展和社会需求,增加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种类,报省人民批准,向社会公布后执行。第六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应当及时、准确,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解除,同时通报当地人民和防灾减灾机构。第七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确定相应的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播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配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作好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播发工作。第八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播发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应当使用规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电视应当以悬挂灾害性天气预警图标及播出滚动字幕的方式播发,广播应当以直播方式播发,报纸应当刊登灾害性天气预警图标及文字信息,电信应当通过短信平台、互联网向用户发送灾害性天气预警文字信息。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播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应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第九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媒体应当制定相关制度,保障天气预警信息传递大道畅通,及时、准确播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电信等媒体应当在收到气象台(站)发布或更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播发;报纸应当即时或在下一期刊登。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播发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及时播发预警信号。

国土、建设、农牧、交通、通信、教育、卫生等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和单位应当参照《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并组织实施,避免或者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工作人员、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媒体及其他组织或个人违反本办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

学校防暴雨应急预案篇1

由于学校地势低洼,加之深河路排水系统差,每逢大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严重(水深达30cm―50cm)。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暴雨天气的校园积水,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暴雨天气,校园积水,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况下。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暴雨天气校园积水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当天值日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应急措施

(一)一般情况(暴雨天气还能维持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当天值日教师坚守岗位,加强管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值日领导加强巡视,及时处理偶发。

2、放学时段,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有效组织学生放学,维护学生放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放学。

3、学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楼层分发,学生打饭后到各自教室进餐。各班班主任协助楼层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打饭;协助食堂从业人员把饭菜送到各楼层。

(二)特殊情况(暴雨天气不能维持教育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学生放。

2、得到放批准后,通知各班班主任电话联系学生家长,将每个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接回。

3、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维护放学秩序,有序组织学生放,做好相关工作。楼层蹲点领导到位:一楼xx;二楼xx;三楼xx。

4、雨晴后,组织人员清理校园卫生,进行校园杀菌消毒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应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追究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领导小组指挥,且迟迟不按要求执行的。

2、未到现场履行职责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出现失误的。

学校防暴雨应急预案篇2

为了做好面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反应工作,提高我校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暴雨

1.暴雨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区电视台或电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应。

2.**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总务处布置检查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做好防淋、防浸的各项工作。检查及排通校内的排水设施。

(2)学生停止在室外活动,教导处、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教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值日老师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3)学生上学或放学应带备雨具,禁止骑自行车的同学骑车打伞。

3.红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继续做好**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2)校内所有人员暂停一切户外活动和作业。

(3)总务处组织好低洼易浸物资的转移或保护。

4.黑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总务处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根据雨情做好校园排涝工作;学工处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教导处宣布停课并做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2)师生留在课室内密切留意天气的情况。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学生安全。

(3)黑色暴雨信号发布后,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到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手续。

(5)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6)各班、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5、暴雨警报解除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别向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二、台风

1.台风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电视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应。

2.白色注意信号与绿色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各部门做好防风准备。

(2)总务处做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检查。

3.**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防风状态。

(2)学生停止室外活动。

(3)所有人员不在迎风窗户下停留、行走。

(4)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4.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紧急防风状态。

(2)总务处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教务处宣布停课并作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3)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避免在树下、阳台下、灯箱广告下、窗户下停留,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风,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手续。

(5)已返回校内的学生,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好学生的安全。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6)各班、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7)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5.黑色特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继续做好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2)总务处负责切断学校的电源。

(3)所有人留在安全处避风,直至警报解除。警报解除后还应留在室内密切留意天气变化,防止余风吹袭。

6.台风警报解除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别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三、雷暴

1.各部门要注意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2.一旦有雷雨预兆,所有人员应停止室外活动,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课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班主任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3.雷暴雨期间

(1)学生留在课室内学习,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到班管理纪律,值日教师加强检查。

(2)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手续。

(3)如果学生留在家中,并且当时情况不适宜上学,可致电班主任履行请手续。

(4)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4.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5.雷暴雨结束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向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学校防暴雨应急预案篇3

为防范暴雨、雷雨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暴雨、雷电、大风等各种恶劣天气。

三、准备工作

1、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分工到位,落实人员和职责。

6、检查我校周边的水河堤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四、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校讯通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家长传递信息、通报情况。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好人员,并落实各项准备措施。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学校防暴雨应急预案篇4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平安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暴雨、雷电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切实有效降低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恶劣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学校领导及值班人员应应在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和教学楼梯门口,引导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

2、各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出勤考查,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告知家长后并及时汇总情况报告学校。

3、如遇有暴风雨恶劣天气时,应立即请示校领导是否停课或提前放学,并通知班主任放学前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溺水、摔伤等伤害事故的发生。班主任应在放学前巡视教室,要求值日生关好门窗,切掉微机、电视等一切电源,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4、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岗,遇到暴雨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放学,并在大门口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区接学生。

5、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清扫校园内被风雨刮倒的杂物,及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保证师生的活动及人身安全,防止摔伤等发生。

6、总务处要在极端天气到来前对校舍、场地、围墙、学校周边、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学校保安要在巡逻校园时,对重点部位(如围墙、广告牌、宣传橱窗)加强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8、学校要安排好行政值班表,主要领导带班,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重大灾害发生,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使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保护。

三、有关要求

1、恶劣天气停止上体育课,班主任要通知学生在暴风雨前不得进入运动场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暴风雨天气,在教室里的学生要关好门窗,不得将头伸出窗外,如遇雷电天气,不得在走廊活动,以防雷击。

3、每一位教师有提醒、保护学生的义务。导护教师要坚守岗位,确保师生安全。

4、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学校防暴雨应急预案篇5

一、防台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防台救灾工作,在鹿城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以减轻国家财产损失和师生生命安全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本着预防为主、救助为辅的防台工作原则,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防台风应急预案。

二、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学校防台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成员:全体教师

三、防汛重点:

1.教学楼、功能室、食堂、体育馆等建筑。

2.保证学校及周边的排水畅通。

3.加强台风、暴风雨、雷雨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

4.提高师生对突发性天气变化(暴风雨、雷雨、雷电等)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台风前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通过各种宣传工具,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教育广大师生,充分认识防汛抗灾抢险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和“凡事予则立,不予则废”的观点,时刻准备,严阵以待。

2.组织准备:建立防台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高度重视防台救灾工作,加强防台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台措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建立监督机制。

3.工作准备:加强对各类防洪、防汛、防风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高度重视台风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重点防台部位的检查监督,在台风期间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防汛突发。

五、防台救灾应急反应:

1.学校接到上级发布做好紧急防台准备后,或根据台风情况即将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学校防台救灾系统,布置防灾工作,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根据本校防台救灾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反应工作预案,按照防台救灾机构设定,开展本校防台救灾工作,并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3.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由各校区校长安排小组成员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与值班领导应及时到位,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各校区校长及相关领导报告。

4.加强值班巡视,凡遇暴雨、久雨都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师生的撤离。

5.加强台风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确保学校及周边排水畅通。

6.对各建筑物如发现险情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及时转移师生到安全住处,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7.在醒目处贴示安全警示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

8.准备教室,用来安置周边地区的遇灾人员。

9.若有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或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学校第一时间向鹿城区教育局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学校防暴雨应急预案篇6

为有效控制台风暴雨天气造成的安全危害,防范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 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一、本文中提到的灾害天气(信号)仅指需要停课的四种信号:红色暴雨预警信号、**台风预警信号、橙色台风预警信号、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二、权威信息来源:本文中提到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等级及时间以“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的信息”为准;有变更时,以“东莞市气象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二部分 预防台风暴雨灾害天气的宣传教育

一、对师生、家长进行“防台风暴雨灾害天气的宣传教育”是重要的预防措施。宣传内容如下:

1.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释义(全文见本预案的第八部分)。

2.本应急预案。

3.台风暴雨灾害预防措施。

二、宣传时间

1.每学年的安全月、安全周期间。

2.台风、暴雨季节来临前。

3.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相对明确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应再次通过短信、公告、网络发布提醒。

三、责任分工

1.本项宣传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2.学生发展负责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并做好班主任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工作布置。

3.教导处负责向教师宣传,并做好教师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工作布置。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并安排学习本预案相关内容,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实施的分工。

第三部分 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和解散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应急预防组织领导小组

1.当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灾害天气信号预告后,学校领导小组自动成立,按各自分管的事项开展工作。

2.当东莞市气象局发布解除灾害天气信号72小时后,学校领导小组自动解散。

3.组织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由校长担任,学校行政和年级级长为成员。

二、学校组织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1.手机24小时开通;上班时间须留在学校,有事外出须向校长报告;

2.安排、布置、检查各预案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有必要时赶赴现场解决。

3.下班时间由办公室安排24小时轮流值班。

4.遇有人员伤亡或重要险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第四部分 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准备工作预案

一、“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准备工作预案”启动及信息发布

1.准备工作启动。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天气信号预告后,由校长宣布启动该项准备工作,同时,学校组织领导小组自动成立。

2.信息发布。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发布学校已经启动“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准备工作预案”,同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

二、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应急措施6

1.办公室:根据组长的指示,向领导小组成员发布最新气象信息,最少每两小时发布一次;安排值班表;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2.教导处:做好停课、复课预案;做好向教师发布信息的准备;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做好准备应对上课调整。

3.服务中心:组织清理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种悬挂物,确保安全牢固;清理可能脱落和折断的树木;清理水渠、水沟和其它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做好防漏水工作;饭堂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停电应急准备;检查学校广播系统,确保随时播音正常;检查网络,保持畅通;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值班。

4.门窗关闭提醒、落实、检查的分工:

班级教室由学生发展中心提醒,班主任落实,各年级级长检查;

功能室由教导处提醒,相应责任人落实,教导处检查;

教职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醒、相应安全责任人落实、各年级级长检查;

其它区域由各负责的行政提醒并落实检查。

第五部分 台风暴雨灾害天气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

一、“台风暴雨灾害天气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启动及信息发布

1.应急预案启动。当气象台悬挂红色暴雨预警信号、**台风预警信号、橙色台风预警信号、红色台风预警信号等其中任何一种时,启动该项应急预案。当接到教育局的紧急通知,要求停课预防时,启动该项应急预案。

2.信息发布。根据应急预防组织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发布学校已经启动“台风暴雨灾害天气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同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

二、应急预案之——停课事宜(责任人:王成校长)

1.是否停课

如果灾害天气信号发布时,学校没有开始上课,当天余下的时间停课;停课与否以气象台发布的灾害天气信号的等级和时间为准;

如果灾害天气信号发布时,学校已经开始上课,学校可以继续上课,或择机宣布停课。

2.停课信息发布

做出停课决定后,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通报;

办公室通过微课掌上通、微信平台等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

学生发展中心负责通过广播通知在校师生;

各部门负责的行政负责通知本部门教职工,并做好应急准备,并布置、督促做好应急准备。

三、应急预案之——教职工、师生返校事宜(责任人:各部门主任)

1.学生是否返校(责任人:办公室陈包兴主任)

如果学生在家,不要前往学校;如果学生在上学途中,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是否返校由家长决定。如果返校,学校将同意其进入校园,并妥善安排;如果学生已经在校,应听从学校统一安排。

2.上班时间教师是否返校(责任人:教导处罗锦玲主任)

如果已经停课,教师可以不前往学校;如果不停课,教师需要前往学校;

特殊情形下,教师应该到而不能到校时,应立即和教导处联系,及时调整相关上课安排。

承担应急预案中相关任务的教师,无论停课与否,都须返回学校。

3.上班时间职工是否返校(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无论停课与否,职工原则上须返回学校,协助部门处理相关事宜。不能到校时,应向部门主任请。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时,由应急小组另行安排。

四、应急预案之——学生进出校门的管理(责任人:办公室、服务中心)

1.值日教师、学校保安对学生进校的管理

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可以进入校园,值班人员应告知学生已经停课。

学生有家长陪同的,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回家或进入学校;没有家长陪同的,应劝其回校等待。一旦进入校门,再离校时,按学生离校办法管理。

2.校门值班人员对学生离校的管理

原则上所有学生不得离校。特殊情况下,有家长来校接学生离校时,同意放行。

五、应急预案之——各部门的保障责任(责任人:各部门主任)

1.学生发展中心:开启广播,准备播音;信息组及时在校园网上发布有关信息;安排专业人员值班,保持广播、电话、网络畅通。

2.办公室:安排值班,必要时安排相关人员加班。组织有关人员待命,随时出发消除安全隐患。

六、应急预案之——各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职责

1.办公室:校内协调,和教育管理中心保持联系,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必要时,请求部门协助。

2.教导处:做好与教师有关,以“教学”为核心的协调和信息发布工作,主要有上课、停课、复课、调课等。班主任应否到校,参照教师基本要求。

3.学生发展中心:做好与以学生、家长、班主任有关,以“有序组织和安全管理”为核心的协调和信息发布工作。

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供学校、学生和家长联络,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4.服务中心:做好后勤保障,消除安全隐患。接听师生反馈的各种险情报告;检查水电供应情况,确保正常供应。

第六部分 台风暴雨灾害天气过后复学复课应急处理

一、各项设施安全检查

1.室外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道路、走廊、建筑外墙、树木、排水设施、供电线路等有关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先封闭,再上报维修,消除隐患后开放。影响上课的,要优先安排修复。(负责人:陈包兴主任)

2.室内安全检查:

第一次使用班级教室时,班主任对本班教室进行全面核查。(责任人:各年级组长)

第一次使用功能室时,各功能室负责人要进行全面核查。(责任人:教导处)

3.检查广播、电话、网络是否畅通,发现损坏的,尽快恢复。(责任人:陈包兴主任)

4.水电检查:检查供水供电是否正常,饮用水供应是否正常。(责任人:卢伟成主任)

二、复学复课

教导处:将复课有关安排及时通知师生,组织教师复课。

三、灾情报告

本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完成。

如果发生人身伤害或财物重大损失,要及时报教育局。有必要时形成书面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凉山天气预警学校会停课吗

第一条 为了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是指由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见附件)。

本省预警信号分为暴雨、雷雨大风、冰雹、大雾、道路结冰、大风、寒潮、沙尘暴、雪灾、低温、高温等十一类。

当同时出现或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第四条 预警信号的级别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信号颜色为蓝色代表一般、**代表较重、橙色代表严重、红色代表特别严重,同时以中英文标识。第五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号发布的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通信、建设、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应当与同级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及时播发预警信号的工作机制,制定播发预警信号的具体办法,保证预警信号通信传递畅通、播发及时。第六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负责发布本预报服务责任区内的预警信号。省气象台与各省辖市气象台、省辖市气象台与县气象站之间应当加强预警信号发布前的预报会商和预警信号发布后的信息沟通,保证上级气象台与下级气象台站预警信号发布的一致性。

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第七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预警信号制作、发布的具体程序,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确保制作发布工作规范、有序。第八条 预警信号发布内容应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灾害种类、预警信号级别、出现时段、影响区域和防御提示等。第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同级人民。第十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网站、公共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和气象声讯电话等手段即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手机短信等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在收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含更新和解除)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播发该预警信号信息。

在播发气象预警信号时,应当严格遵守与气象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使用本办法附件中统一的预警信号名称和图标。未经气象台站的同意,不得更改预警信息的内容和关键用语,不得转载其他媒体播发的气象信息,防止由于气象信息传播的失真给社会公众带来不良后果。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号制作与播发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并根据气象预警信号级别和当地实际,制订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措施。

水利、建设、交通、通信、国土、劳动、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附件中的预警信号防御指南,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订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避免或者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会。根据查询四川省人民可知,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可以停课,单位可以停业,因此,凉山天气预警,天气比较危险,学校会停课。天气预警是指气象部门根据气象预报及其它信息,发布有关天气变化及其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的警报。

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2019修改)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是指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发布的公众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本办法所称公众气象预报,是指天气现象、云、风向、风速、气温、湿度、气压、降水、能见度等气象要素预报。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号。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将制作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是指组织和个人将已发布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依法转播、转载的过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广播、电子显示装置等专用传播设施,并保障设施正常运转。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专用传播设施。第八条 学校、旅游景点、公共交通、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工矿企业等场所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或者完善广播、电子显示装置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设施。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联动机制,整合气象、自然、水利、应急、广电等部门以及突发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实现信息和传播设施共享。第十条 县级人民应当加强基层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人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传播。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人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传播。第十一条 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统一制作与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更新或者解除。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级别、防御指南等按照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重大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新闻发布制度,对人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公众关注度高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可以根据需要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特邀记者访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第十四条 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级人民指定的报纸应当安排专门的时间或者版面,准确、及时刊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第十五条 鼓励各公共媒体和单位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建立获取最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机制,确保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准确及时传播。第十六条 鼓励组织和个人传播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传播虚或者来源不明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不得更改公众气象预报结论,不得更改、删减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第十七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和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绿色通道,对发布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区域实现手机短信全网传播。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应当遵守本办法。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外的其他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警信号,是指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

预警信号的名称、图标、含义及其相关防御指南,按照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林水、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教育、经信、文广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第五条 各气象台(站)负责本预报服务责任区内预警信号的统一发布工作。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第六条 气象台(站)监测、预测有突发气象灾害发生时,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台(站)、、声讯、互联网等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本级人民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 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播发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不得转播、转载其他来源的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市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立的发布平台,以互联网发布、电视和应急广播插播、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数字电视全频道推送、手机短信全网发布等全媒体形式统一对外发布预警信息。第八条 广播、电视台(站)在节目播出时段内收到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在15分钟内对外播发;广播、电视台(站)在节目播出时段外收到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对外播发。

其他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在收到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在15分钟内对外播发。第九条 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播发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规定的预警信号名称、图标,正确说明其含义及相关防御指南,同时说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名称和发布时间。第十条 广播、电视台(站)播发预警信号的频率不得低于每小时1次,并应当随预警信号级别的提高相应提高播发频率,其中对台风、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的红色预警信号,其播发频率不得低于每小时4次。第十一条 气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加强预警信号及其含义、相关防御指南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突发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第十二条 市、区、县(市)人民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警水平和防御能力。

农业、林水、公安、交通、城市管理、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医院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参照预警信号防御指南,制订并实施突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避免或者减少突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三条 气象台(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的,由其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拒不播发或者拖延播发预警信号的;

(二)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使用规定的预警信号名称、图标,未正确说明其含义及相关防御指南,或者未说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名称和发布时间的;

(三)广播、电视台(站)播发预警信号的频率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预报发布,鼓励气象预报传播,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包括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本办法所称公众气象预报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天气现象、云、风向、风速、气温、湿度、气压、降水、能见度等气象要素预报,以及日地空间天气现象、太阳活动水平、地磁活动水平、电离层活动水平、空间粒子辐射环境、中高层大气状态参数等空间天气要素预报。

本办法所称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以及太阳耀斑、太阳质子、日冕物质抛射、磁暴、电离层暴等空间天气灾害预警信息。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发布是指气象预报向社会无偿公开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传播是指将已发布的气象预报进行转播、转载的过程。第四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和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组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信、交通运输、气象、互联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气象预报发布和传播渠道。

传播气象预报的媒体和单位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建立获取最新气象预报机制,确保气象预报及时准确传播。第六条 气象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应当按照职责通过气象预报发布渠道向社会发布,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发布气象预报。

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第七条 各级人民指定的媒体和单位应当安排固定的时间和频率、频道、版面、页面,及时传播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广播、电视台(站)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应当事先征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的同意。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和传播机制。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媒体和单位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重要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除时,媒体和单位应当及时更新,不得传播过时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第九条 鼓励媒体和单位传播气象预报。媒体和单位传播气象预报应当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并注明气象预报发布的气象台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自行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和结论。第十条 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研究形成的气象预报意见和结论可以提供给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制作气象预报时参考,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第十一条 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可以发布供本系统使用的专项气象预报,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的;

(二)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的。第十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未按规定发布气象预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传播虚气象预报的;

(二)不按规定及时增播、插播重要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更新气象预报的;

(三)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注明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的;

(四)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精选10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高温预警防暑通知(精选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1

各县(区)教体局,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办(民办)学校:

 近期我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为减少和降低高温天气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防护工作的重要性,提前安排,及时部署,严格防范,把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学校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切实完善高温期间的应对措施。一是明确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防暑降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二是继续坚持暑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保持信息畅通。三是利用学校和教育网站加大对高温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加大对防暑降温措施的宣传,引导师生正确防御酷暑天气。四是及时关注气象部门的高温预警,提前做好防御高温工作预案,做到防范有力、应对及时、行动迅速。

 三、科学安排高温期间的各项工作。一是妥善安排暑期高温期间教师的作息时间和作息场所,做好外出考察时的防暑降温工作。对坚持在招生一线的教师要给予特别关爱,尽力改善工作条件,适当减低工作强度。二是加强暑期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学生军训、夏令营等活动尽可能不安排在高温时段,禁止学校擅自在高温期间进行补课。三是做好学校财产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于高温天气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排查,特别是对电力线路、化学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彻底清查,确保不留安全死角。

 对于工作不力、麻痹大意、松散懈怠,导致重大、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及当事人责任。

 xxx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二十七日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2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做好抗旱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府办〔20xx〕9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通高考和中考期间防暑降温工作。本月内我省将陆续进行普通高考和中考,各地各校要高度认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提前安排,及时部署,把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作为考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二、加强学校教学秩序和作息时间管理。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向学校及师生通报。教师要注意观察学生的身体反映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家长送医院医治。加强学生户外活动管理,适当调整教学实践、体育课等活动时间,避免学生长时间在户外暴晒或剧烈运动。

 三、加强食堂及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原材料购、加工、保存等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尤其要严格消毒管理,防止感染疾病。对考生集中居住的酒店的食品卫生安全也要协同当地食药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学校用电、用水、防中暑物品等保障工作。各地各校要组织人员对降温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确保正常使用,保证安全。要确保学生充足的饮水和饮用水质量,寄宿制学校要为住校生提供必要的洗漱用水。要准备必要的防暑药品,以备急用。

 五、加强防暑降温应急管理。各地各校要建立完善防暑降温应急预案,重点完善针对突发停电、停水后的安全管理措施。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降温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及其他防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地各校同时要注意预防雷电及高温后的防汛防洪、防地质灾害等工作。

 xxx教育厅

 20xx年6月2日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3

各入园企业:

 进入盛夏酷暑季节,日照强度增高,高温天气持续,为改善员工作业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员工中暑及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员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抓好各类防范措施落实。

 二、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班次,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确保员工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三、积极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车间现场管理规定,积极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车间风扇等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员工提供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配备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各类防暑降温药品,避免因通风不畅和高温闷热引发中暑发生。要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做好内部卫生防疫工作。各企业要做好车间现场和员工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园区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持续抓好消防隐患排查。针对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结合今年我县6-8月份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入园企业要进一步强调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以及生产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企业要将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措施于本月15日前书面形式上报园区安全科。此项活动将作为年终企业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xx年七月二日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4

各商圈、各施工工地:

 近期,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预警信号,为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商圈做好高温天气宣传工作,物业、企业尽量避免高温天气下室外工作,做好防暑药品储备,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时做好安全措施,尽量避免高温作业。

 2.施工工地,在高温**预警期间,尽量避免室外高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做好安全措施,储备防暑药品,定期发放给一线职工。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5

工程部、实施部:

 近日,高温天气频发,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夏季各部门施工人员安全施工作业,现就进一步做好应对高温天气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工程部和实施部要合理安排施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人工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各施工人员要准备防暑降温用品和必须的常用药品。对施工现场温度达到35℃要禁止高空作业,现场温度达到40℃以上禁止违章作业;防止施工人员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加强高温天气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4.公司备有冰镇的水和饮料以及一些常用药品,有需要的可以自行取用。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6

福州三建秀山湖壹号第二项目部:

 当前,马鞍山市高温天气持续,日平均气温40。C左右,为进一步保障我公司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你部应加强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一、项目部领导层应加大夏季高温作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高温错时施工制度,高温时段不得安排室外作业,超过35度停止室外作业,遇有更炎热天气该停止作业的坚决停止作业。确保高温作业安全第一理念深入人心,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保障夏季高温作业安全。

 二、施工现场设置专门休息区,备足备齐防暑降温设施如开水等及相应药品,抓好施工现场饮用水、食堂及食品管理等卫生防疫,避免食品中毒。

 三、对施工用电线路、配电设施、电气设备防水、防触电装置、脚手架卸料平台和模板支架、垂直运输设备进行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改。

 四、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加强对各幢楼施工现场执行高温作业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特别是25#、31#楼在施工楼面的检查。

 五、及时掌握高温天气预报,适时发布建筑安全预警信息,及早预防,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夏季建筑施工安全。

 xxx公司

 20xx年8月12日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7

各生产单位:

 目前,我县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针对今年夏季极端高温天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当全天安排员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生产单位应配备藿香正气水、速效救心丸等应急药物。保证饮水充足。

 特此通知!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8

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施工的防暑降温和防火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企业财产的安全,有效预防高温中暑、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特制定以下措施,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严格遵照执行:

 1、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暑降温及消防应急预案,精心安排作息时间,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据天气预报报道,近段时间将持续高温,气温达到37-40度,要求各项目在气温较高的时段(11时至15时)停止露天曝晒作业和高处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时间,防止工人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防止工人脱水、中暑;医务室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药品及医疗箱,定时足量发放相关药品给各班组。

 4、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定期进行杀虫消毒,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

 5、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开展防暑降温措施教育,结合除害灭病讲卫生,应对高温作业施工人员加强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

 6、对配电箱、仓库、木工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材料要隔离存放,乙炔瓶、氧气瓶、油漆等危险物质应设置在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内,并悬挂警示标志。

 7、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防暑降温防火的安全巡查,特别是对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场所的监督,督促各班组将各项防暑降温、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8、公司安设部将不定期对各项目防暑降温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9

 因近期持续高温天气在38度以上,根据交通局要求各驾驶员培训企业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指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员工和学员身体不适情况的发生,经校办研究对高温天气期间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工作、训练时间和班车调整

 1、我校决定从7月25日起,每周二至周五练车时间调整为早上7点至下午13点,下午13点到17点停止训练、进校班车取消。周六周日预约练车时间保持不变,班车正常。

 2、停训期间各部门安排人员值班、确保电话畅通,报名、预约、咨询正常,报名提供报名点就近报名和接送服务。

 3、要求所有员工早上七点进校,周二到周五实行6小时工作制,避开高温时段,保障员工和学员的身体健康,取消早课加班,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当温度低于35度时恢复正常工作时间。

 二、防暑降温工作安排

 要求所有员工和训练的学员注意高温中暑等身体不适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现身体不适请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及时就医休息。

 因高温天气对工作、训练和班车做出的时间调整,给各位员工和广大学员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高温预警防暑通知10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

 当前,正值夏季,天气炎热、气温增高、雷雨增多,是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开发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主要领导要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高温时段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紧密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防暑降温等防范措施,做到及时研究,重点预防,狠抓落实,尽量减少夏季高温、多雷雨等气候对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测,排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抓好关键生产装置和储备设施区的应急措施,加强对化学品储罐和露天存放桶装化学品的监管,防止因高温、雷雨导致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露及中毒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自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而酿成重大事故的,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突出重点严格监管。防暑、防雷电等是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要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同时要关心职工尤其是从事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露天作业职工的生产生活,落实好防暑降温物品,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高强度作业。各企业要加强对自身用工的检查,杜绝因高温室外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特殊时段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要立即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协调,妥善处理,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法制意识。特别是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要加大对职工夏季安全生产、规范操作、防暑降温等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确保安全过夏。

 特此通知!

 xxx

 二○xx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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