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m2.5净化器的PM2.5现状

2.有木有离河北近点,空气环境比较好的地方。

3.去年全国空气最差的城市有哪些?

4.河北省是如何铁腕治霾的?

河北邯郸空气质量_邯郸空气质量

邯郸现在限行。通过查询相关公开信息,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获悉,从4月9日起,邯郸市开始与北京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pm2.5净化器的PM2.5现状

环保部今天发布2017年1至2月及2月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北京市1至2月优良天数同比下降超两成,PM2.5浓度同比上升近七成。就空气质量下降原因,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柴发合认为,除了不利气象条件外,三大重点区域工业排放强度居高不下是一个重要原因。

据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1至2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其中,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4.6%,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上升12.7%。

环保部监测显示,空气“十差”城市仍主要集中在河北省,其中,1至2月“十差”城市是: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乌鲁木齐、西安、太原、衡水、郑州和唐山;2月“十差”城市是:石家庄、保定、乌鲁木齐、邢台、邯郸、西安、唐山、太原、郑州和衡水。

环保部通报显示,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下降明显,1至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44.7%,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8.0%;PM10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6%。2月,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1%,同比降低18.0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9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5.9%;PM10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0.5%。

其中,北京市1至2月优良天数比例为54.2%,同比下降2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9.6%。2月,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57.1%,同比降低25.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1.4%。

柴发合对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下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他说,除了不利气象因素外,经济活动增加,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加大是一个重要原因。据他介绍,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工业生产和市场需求逐步回暖,火力发电量和钢铁、焦炭、平板玻璃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明显增加。

柴发合说,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1至2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6.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商用车产销量保持高速增长,全国社会物流总额同比增长6.9%,货运量同比增长8.2%,增速比上年提高7.5%。“卫星遥感数据也表明,1至2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NO2(二氧化硫)柱浓度相比2016年同期有比较显著的升高。”柴发合说,工业排放强度居高不下,给空气质量改善带来较大压力。

有木有离河北近点,空气环境比较好的地方。

PM2.5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的颗粒物,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PM2.5粒径小,活性强,易附带有毒、有害物质(例如,重金属、微生物等),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生成来源分为:自然源。包括土壤扬尘、植物花粉、孢子、细菌;人为源。包括燃煤、燃气、燃油、汽车尾气排放、二手烟、生活灰尘等烟尘。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2010年9月公布了

一张全球空气质量地图,专门展示世PM2.5密度最

高),出现在北非、东亚和中国。中国华北、华东和

华中细颗粒物的密度,指数甚至接近80μk/m?,甚

至超过撒哈拉沙漠。

全球细颗粒物最高的地区在北非和中国的华北、

华东、华中全部。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PM2.5小于10是安全值,而中国的这些地区全部高于50接近80,比撒哈拉沙漠还要高很多。

危害影响

虽然PM2.5只是大气中成分含量很少的一部分,但它对空气质量有很严重的影响。与较大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而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研究表明,颗粒越小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越大。细颗粒物能飘到较远的地方,因此影响范围较大。

细颗粒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要更大,因为直径越小,进入呼吸道的部位越深。10μm直径的颗粒物通常沉积在上呼吸道,2μm以下的可深入到细支气管和肺泡,所以PM2.5又称为“可入肺颗粒”。PM2.5进入人体到肺泡后,直接影响肺的通气功能,使机体容易处在缺氧状态。

201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布的《全球环境展望5》指出,因臭氧导致的呼吸系统疾病致每70万人死亡,有近200万的过早死亡病例与颗粒物污染有关。 《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研究报告称,人类的平均寿命因为空气污染已缩短5年半。

2013年7月31日,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3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6月份,74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天数为35.6%,京津冀空气质量仍最差,PM2.5平均超标率最大日均值出现在北京,超标2.8倍。上半年邢台、邯郸、保定、唐山、济南、衡水、西安、郑州和廊坊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上半年,京津冀所有城市均未达到PM2.5年均值二级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首次认定PM2.5致癌

2013年10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发布报告,首次指认大气污染对人类致癌,并视其为普遍和主要的环境致癌物。

2013年11月12日,中国社科院联合中国气象局发布《气候变化绿皮书》,报告称雾霾天气影响健康,除众所周知的会使呼吸系统及心脏系统疾病恶化等,还会影响生殖能力。

中国的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不良空气质量带来的健康问题也是日益严重。例如,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表明,由室外空气污染导致的过早死亡人数,平均每天为1000人,每年有35至40万的人面临着死亡。1997年,世界银行就预计有5万中国人因为空气污染而过早死亡,这份报告发现,中国的空气污染使得城市居民的寿命减少了18年。

去年全国空气最差的城市有哪些?

有啊,就是河北的张家口。

京西200公里有个很坑的四线城市。

京西后花园

距离首都北京202.5公里,有个很坑的四线城市叫张家口。为什么说她坑呢?

8月20日,国家环保部发布了今年7月份74个监测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这座四线小城张家口的空气质量在长江以北37个监测城市中排名第一,这是继6月、5月、4月……连续N个月在长江以北37个监测城市中排名第一了。

张家口的蓝天白云如画,空气沁人心扉,这么好的空气,每一次呼吸都感觉倍儿爽、每吸一口空气都感觉甜甜哒。出门不用戴口罩,在家不用净化器,卖这些东西的商家在张家口完全没有市场,坑啊。

坑完了商家,坑同省城市。看看7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全国前10位城市,分别是唐山、邢台、石家庄、保定、济南、北京、邯郸、天津、廊坊和衡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7月全国空气质量较差的全国前10位城市,河北居然占了7个,这可是全国74个监测城市排名啊。同在河北省,相距也不远,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说到这可能同省城市的小伙伴有不满意的了:“没有我们几个城市垫底,你能排第一吗?鲜花需要绿叶陪衬,城艰不拆啊!

其实,看看6月的全国排名,邻居城市的小伙伴们就知道了。张家口全国排名第8,超了闻名宇宙的避暑山庄河北承德19个名次,剩下的河北其它城市都在全国垫底。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方水土一方人,当年清朝皇帝封了避暑山庄承德,如今亚太环境保护协会(也很高大上嘛)封了清凉坝上张家口,张家口这么坑,承德你造吗?

众所周知,北京正在联合张家口申办2022冬奥会,目前已经成为3个入选城市之一(北京张家口、挪威奥斯陆、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明年7月31日国际奥委会就会公布最终的入选城市。能不能入选先放在一边,大家都知道中国著名的冰城哈尔滨,听说张家口联合北京申奥,哈尔滨哭了:“张家口,你坑我!”

河北和东北都坑完了,接下来……张家口有条号称中国最美的“66号公路”,美国你知道吧。

大好河山,美丽家园。看看张家口这些能坑到让你灼伤眼的美景吧!

河北省是如何铁腕治霾的?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15年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个城市依次是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

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依次是海口、厦门、惠州、舟山、拉萨、福州、深圳、昆明、珠海和丽水。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

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和定州、辛集市;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市)所辖县(市、区)。

排名分为三类

第一类: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第二类: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和定州、辛集市。

第三类: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

排名如何计算?

排名计算方法

全省各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和PM2.5平均浓度排名各赋予50%权重。其中,绝对值排名每项占20%、改善率排名每项占30%权重。

按照各项指标排名位次与权重乘积所得数值相加,由小到大排序形成各地空气质量最终排名。

如遇排名位次数值相加得分相同情况,优先按照PM2.5月均浓度值、改善率确定排名先后,平均浓度值低、下降幅度大的排名靠前。

排名计算公式

城市及县(市、区)分值=(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绝对值排名×2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排名×30%)+(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排名×20%+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排名×30%)。

实施财政奖励或惩罚性扣减资金

依据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县(市、区)每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结果,对各市、县(市、区)实施财政奖励或惩罚性扣减资金措施,并在媒体公布奖惩结果。

经济奖惩标准

第一类排名后3位予以扣减

第一类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奖惩标准:

对月度空气质量排名第6位的扣减60万元,第7位的扣减80万元,第8位的扣减100万元;

对月度排名第1位的市,奖励100万元,排名第2位的市,奖励80万元,排名第3位的市,奖励60万元;

月度排名位列第4、第5位的,不奖不惩。

第二类排名后10位予以扣减

第二类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和定州、辛集市奖惩标准:

对月度空气质量排名位列后10名的予以扣减,对排名位列前10名的予以奖励。

对第1名奖励50万元,每降低一个位次,奖励减少4万元;

对倒数第1名扣减50万元,每升高一个位次,少扣减4万元。

对其他县(市、区)不奖不惩。

第三类排名后3位予以扣减

第三类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奖惩标准:

对月度空气质量排名位列后3名的予以扣减,对排名位列前3名的予以奖励。

对第1名奖励30万元,第2名奖励20万元,第3名奖励10万元;

对倒数第1名扣减30万元,倒数第2名扣减20万元,倒数第3名扣减10万元。

对其他县(市、区)不奖不惩。

省大气办负责考核排名

省大气办负责每月对各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核定奖惩资金计划后报省政府审定,并将排名结果通报省财政厅。

每半年结算一次,省财政厅按照审定结果与各城市及县(市、区)办理资金结算。奖惩结果在省级媒体公开通报。

这些情况将被通报批评

(一)对环境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城市,省大气办进行预警提示;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城市,省大气办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和定州、辛集市环境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后10位的,省大气办对有关县(市、区)预警提示;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省大气办对有关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三)对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后3位的,省大气办对有关县(市、区)预警提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省大气办对有关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这些情况负责人将被公开约谈

(一)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与上年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或连续两个月同比不降反升,或改善率两个月倒数第1名的城市,省政府领导同志公开约谈有关市政府负责同志,省大气办、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参加。

(二)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和定州、辛集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或连续两个月排名后10位的,由省大气办、省委组织部公开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后10位的,由省大气办、省委组织部公开约谈县(市、区)委书记。

(三)对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或连续两个月排名后3位的,由省大气办、省委组织部公开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后3位的,由省大气办、省委组织部公开约谈县(市、区)委书记。

(四)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被约谈的市、县(市、区)负责人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并作出整改承诺。

这些情况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对连续3次被约谈的县(市、区),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派出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对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不力的县(市、区)党委、政府提出问责建议,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予以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

对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连续两个季度(季度均值排名)在全省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对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连续两个季度(季度均值排名)在全省排名后5位的县(市、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这些情况实施区域限批

对空气质量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以上标准,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连续3个月同比不降反升的县(市、区),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连续3个月排名全省后10位的县(市、区)实施区域限批,由省环境保护厅暂停该县(市、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民生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到连续3个月空气质量稳定改善或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稳定退出后10名后,方可解除;

各市环保部门应同步暂停被限批地区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